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银国医字[2015]55号
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科室:
2015年即将结束,为了表彰国龙人一年来对医院做出的贡献,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至2015年12月连续在院工作满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资格证书;
2、2015年度工作量为本科室前三名;
3、2015年度病假不超过7天,事假不超过3天;
4、2015年工作中无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
5、2015年在院内受到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的人员不能参选;
6、享受行政职务补助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骨科:2名
麻醉科、外科、内科:各1名
门诊部:2名(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中推荐1名,其他科室推荐1名)
职能部门:1名
妇产病区:3名
三、奖金: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现金2000元。
请各科室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将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附件:银川国龙医院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