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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银国医字[2015]55号

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科室:

2015年即将结束,为了表彰国龙人一年来对医院做出的贡献,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至2015年12月连续在院工作满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资格证书;

2、2015年度工作量为本科室前三名;

3、2015年度病假不超过7天,事假不超过3天;

4、2015年工作中无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

5、2015年在院内受到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的人员不能参选;

6、享受行政职务补助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骨科:2名

麻醉科、外科、内科:各1名

门诊部:2名(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中推荐1名,其他科室推荐1名)

职能部门:1名

妇产病区:3名

三、奖金: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现金2000元。

请各科室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将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附件:银川国龙医院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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