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患者实施“召回”
时间:2013-05-09
我院将对患者实施“召回”
编者按 2009年,随着丰田汽车因为质量问题陷入“召回门”,继而引发了民众对产品质量和对顾客负责的质疑和要求,当时,我院骨科也因此热议展开讨论,我们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企业,应该怎样加强环节质量,提升医疗品质。在2月2日的董事会上郭龙主任要求对术后患者实施“召回”制度。本报通讯员就此对火明顺副院长进行了采访。
通讯员:“请问:什么是对患者实施‘召回’”?
火副院长:召回,就是厂商对已知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无偿收回予以修理、改善等挽救,这种挽救措施的方法即为召回制度。其中最为大家熟知的,是汽车业对其产品的召回。
对于我们医院来讲,对患者实施“召回”制度,就是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病患此次治疗的延续和补充。具体讲就是对产妇、骨科术后病人,除了每月的定期随访外,还让这些病人在适当的时候,免费回医院进行康复锻炼,让患者感受到医院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让患者放放心心的在我院接受治疗、享受VIP般的“售后服务”。
通讯员:“为什么要召回,召回的目的是什么呢?”
火副院长:因为医院服务的对象,不是冷冰冰的冰箱、汽车,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我们不能向张瑞敏那样在公司门口砸不合格的冰箱,我们在接诊每一个病人的时候,除了诊治其躯体疾患的同时,应该关注其心理、社会因素,尽量让其回归社会,体现其社会价值。在国龙医院“患者是天,天大无沿,有了这个天,才有大小医”。 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每个医生、每家医院,都希望把患者治愈,但是,作为一门经验性的综合性学科,医学发展到目前,仍不能保证治愈任何一种疾病而不留一点后遗症。但站在病患的角度,他们想的只是如何尽快治疗好而千万别出事,所以,我们就尽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的这一需求。
通讯员:“医院实行召回的病种包括哪些?如何召回?”
火副院长:一个好的制度和理念,需要不断的在实践中修改、完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们设想在初期,对于妇产科自然分娩的产妇和骨科关节置换后的患者实行召回。召回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康复训练,通过康复训练,使其功能最大程度的恢复。对于产妇,我们可以在产后28天后召回,对于关节置换的患者,大概召回的时间是在术后2-4周。具体的召回,我们将制定出详细的流程,完善后会及时向大家公布。
通讯员:“作为医院的管理者,如何制定好制度并落实下来呢?”
火副院长:就我个人而言,贯彻制度,应该让每个国龙人在思想上真正的认识到他所能带给患者的实际受益,而不是单纯的喊口号,将召回制度看做此次治疗的延续而不是另一次治疗的开始;其次,作为管理者,应该尽快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的政策和流程并进行全员的培训,让每一个人不但知道召回制度,更应该清楚哪些人需要召回,该如何召回,并将这个制度在患者首次就诊时就向患者宣传、讲解;第三,作为医教科,应该监督、检查各业务科室执行情况并分析、总结召回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将这个理念得以推广并最终让患者受益。其最终的结果,不是增加额外的工作量,而是提高国龙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地位和良好的社会美誉度,更重要的是,体现我们医院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激励大家以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目标,向着郭主任提出的造福一方百姓的目标而奋斗。